建筑工程学院分党校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六堂党课

作者:时间:2020-11-03点击数:

建筑工程学院分党校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六堂党课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主讲:许冬冬

2020112日晚7点,建筑工程学院分党校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六堂党课在综合大楼302党员活动室举行,本堂课由教工党支部书记许冬冬老师主讲,主要讲授内容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首先,许老师就“党员的义务”展开讲解。党员的义务就是指党员对党应该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具体的说,就是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的“八项义务”。

紧接着,许老师讲述了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所拥有的权利。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力。并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进行了讲解,他说道:“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权利和义务既是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

最后,许老师对21期入党积极分子们做出了要求:同学们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相关知识,通过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了解增强我们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

通过本次党课的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们对党的义务和权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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