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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22-03-08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于2022年3月4日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此次会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接着,党支部书记于冰雁报告了党支部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检查了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委员胡连芝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民主测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最后评选出于冰雁、胡杏根、刘明钰、胡连芝、马燕慧、汪泽民、吴志威、王莉8名优秀党员。会上,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了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都经受了一次党内组织生活的严格锻炼,全体党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工作,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共同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