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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违纪与纪律处分》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2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纪与纪律处分。

于冰雁:对于党纪处分,针对的是全体党员,是纪律处分,即党组织则是纪律处理,本《条例》中对于党纪处分的影响及期限进行了明确,对党组织的处理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如在党组织作出改组或解散决定前,要先有责会或通报批评这一前置性要求。这些党员与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及处理都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使规定更全面,更完善。

刘明钰:党纪学习教育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围绕着党纪学习开展的集中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进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治党管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整体谋划,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付云娇:在学习党纪的过程中,深刻明白“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汪泽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一些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则的认识,创造积累许多的经验和做法等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从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便于对标对表,有利于党员及党组织的进一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