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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洪科规字〔2023〕7 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示范推广 3 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4 年 4 月 26 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基本要求。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和明确的绩效目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扫描上传合作协议或合同(加盖公章)。

  三、限制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不得将国家、省、市等各部门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含名称不同、项目负责人不同,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并将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2.2024 年 4 月 26 日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以及信用信息报告中有信用异常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四、项目管理

  1.对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市住建局将进行动态管理,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

  2.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联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开通账号后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火萍,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4 年 5 月 8 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何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