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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百名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工字〔2021〕5

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传达省教育工会文件精神,大力挖掘、广泛宣传我校优秀思想政治教师的生动故事和先进事迹,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一、推选条件

(一)推选对象

推选对象: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一线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选条件

1.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的初心,牢记培育时代新人的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入把握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踏实肯干,务实创新。能够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状况,关心和帮助学生成长进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探索创新实践做法,积累了成功经验。

4.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思想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受到师生的信赖和尊重,社会声誉好。

(三)推选工作要求

选树过程坚持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六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教师,坚持推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推选质量。

二、推选程序

各分会推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分会提出申请。

三、材料报送

(一)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推选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公章)。配有相关教学活动过程的佐证材料,如图片、视频等。

(二)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推选表(见附件2)推选表上提供彩色免冠照片1张(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

(三)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汇总表(见附件1)。

(四)推选对象详细事迹材料(Word版电子稿)。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感染力强,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典型性。

请各分会将以上材料(含电子稿)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综合楼505),联系人:黄广斌;电话:0791-83659529、18270814855;邮箱:1074986118@qq.com。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省教育工会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展示我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

(二)坚持标准,发扬民主。各分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事迹要突出时代性、长期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选出的是学生心目中真正认为好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省教育工会将针对推选出的百名优秀思想政治教师的事迹,由江西教育电视台派出专职编导及摄像,挑选若干名有代表性的人物拍摄专题短片,在有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附件:1.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汇总表

2.优秀思想政治教师推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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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