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总支:
为做好我校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团籍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组建2018级新生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基层团总支递交团籍档案、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基层团总支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
2、有团籍档案无团员证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
3、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该生需自行联系生源地学校补办团籍档案,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基层团总支。
4、无团籍档案又无团员证而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同时,该生需自行联系生源地学校补办团籍档案,于10月10日前提交。
5、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原则上视为非团员。
二、新生团籍档案管理
1、为完善团员档案材料管理制度,各基层团总支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后,应由基层团总支对团员档案材料进行归档保存,科学管理,及时填写2018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基层团总支进行汇总存档并于9月29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2、团员证应由团员本人持有并保管,如有封存在团籍档案材料内的,请自行抽出。
三、新生团支部组建
按照团章和共青团组织工作相关要求,学校2018级各新生班级军训期间应成立临时团支部,军训结束后应及时组建团支部。各基层团总支要加强对新生团支部组建的领导和指导。
(一)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及任期
1、团支部委员会应由3-5人组成。
2、团支部委员会应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科创委员等岗位,其中团支部书记不能兼任其他委员职务。实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3、经选举产生的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二)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1、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在基层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团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2)品德优秀,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热心为同学服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3、新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可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由基层团总支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4、团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经基层团总支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三)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 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 组织开展活动, 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5、了解学生思想、学习、 生活状况, 反映学生诉求, 维护学生权益, 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6、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各基层团总支要高度重视2018级新生团支部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指导新生班级组建成立团支部。要严格对照标准,指导团支部按照广泛酝酿、民主推荐的原则,确定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要指导开好团支部团员大会,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对新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指导,通过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从宗旨意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党组织放心、广大同学信任、富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综合能力强的基层团干部队伍。
校团委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