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50名。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参与过大学生骨干基层实践,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
三、工作安排
1、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各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推荐2-3名候选人参评,经学院公示后,于9月10日16:00前向校团委办公室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团委邮箱(邮件主题须统一为:“学院名称+2020年自强之星申报”),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从各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遴选校级候选人,经公示后,向省级组委会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报名表(见附件1及附件2,Word版及PDF版盖章扫描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及PDF版盖章扫描件,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2、省级推荐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省级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公开评选产生“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经公示后,10月10日前省级组委会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从“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人选参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3、全国评审阶段(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4、总结分享会(待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5、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以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省级、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推报工作。
2、重视宣传, 提炼成果。各学院要针对推报候选人采用多种有效途径进行集中正面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集群效应。
3、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推报工作要与年度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团员候选人须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要将团员年度评议结果、“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大学生向社区报到等工作纳入综合评价之中,深化相关工作联动开展。
联系人: 王姣姣
联系电话: 0791-83654111
团委邮箱:cuyouth@163.com
附件:
1.2020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20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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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日
附件1
2020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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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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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照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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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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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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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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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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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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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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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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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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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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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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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格作为2020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报名表统一上报使用。
2.“事迹类别”一栏,从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类别中选择一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