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教工支部全体党员在于综合楼211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本次会议由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支部书记漆圆方主持召开。
教工支部书记漆圆方带领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在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最新修订是在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订和实施,不仅是对国家秘密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升级,也是对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一次重要完善。
徐梦园同志进行分享交流,认识到了国家秘密的定义及其重要性。根据《保密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依法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这一定义明确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性质,强调了其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至关重要性。国家秘密的保护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谢亚汇同志: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这次保密法修订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国家秘密的精准保护,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通过本次理论学习,各位党员同志深刻了解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白了作为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进一步提高自我的保密意识和能力。(文/黄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