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方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中央财政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目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使学生直接受益。
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线,多个指标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就业。
五是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指标体系中明确要求学校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还要求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搭建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有激励学生参加的政策和措施等,体现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
六是重视了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评价,体现教育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