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团建设 >> 党团建设 >> 正文

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6-21 [来源]: [浏览次数]:

6月21日,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党总支于305党员活动室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卢胜勇主持,学院院长卞秀运、副院长邓春华以及全体在校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说明、指示等130多篇重要文献。卢胜勇同志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监督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党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习近平同志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卢胜勇:党员干部守纪律是党的自身纯洁的要求。党员干部守纪律,就是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并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纪律,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突出自觉地遵守纪律。党员干部讲规矩是保证党的政令畅通的要求。党员干部懂规矩,就是要懂党的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党员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只有懂规矩,我们才能保证党的政令畅通。

随后,卢胜勇同志简要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并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施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实保障,对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水平。

卞秀运:新时代,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优势的扫黑除恶的制度机制,能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常态开展,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有组织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个人,我认为我们应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自觉防范身边的有组织犯罪并及时举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应首先做到不参与、抵制有组织犯罪,还应该及时举报有组织犯罪情况,为维护社会安全贡献力量。

陈凯:我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繁荣稳定向上的坚固防线。《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坚决守牢底线。我们要利用好此次契机,将其传达给每一位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提升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好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