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教工党支部在三达楼210召开理论学习会议,会议内容围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展开,进一步学习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会议由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李肖南主持学习,全体教工党员参加此次会议。
图1 理论学习内容
李肖南同志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内容,并就开展此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会议指出,第三十五条明确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若该党员同时为公职人员,则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全体党员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该条款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
随后,教工党员们围绕学习内容展开讨论,并进行了发言。
图2 刘昊琪老师进行发言
刘昊琪:通过此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党员行为的准绳。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要在教学上做到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杜泽辽:第三十五条强调了党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的纪律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工作中涉及到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等多个方面,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廉洁自律;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图3 李肖南在会议上发言
会议强调,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加强法治意识,深刻认识到法律与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要求;要加强自律意识,进行深入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