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旅游学院举行12.4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今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确立国家宪法日,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一周多的时间里,党的主张如何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样履行法定职权的?2014年12月4日文化与旅游学院团总支举行12.4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下午两点半在北区教室229举行了《学习宪法,做守法公民》授课活动,团总支书记王飞老师主持授课,授课内容设计以下内容。
常识1,宪法的地位
常识2、宪法的约束力
常识3、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
常识4、国家宪法日如何确定
常识5、如何弘扬宪法精神
常识6、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何时制定
常识7、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何时制定
常识8、习近平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学习,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宪法的重要性以及增强了同学们守法的意识,授课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