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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城院之星”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者:学工处 [发表时间]:2008-11-01 [来源]:学工处 [浏览次数]:

为了突出民办教育特色,坚持我校“三元育人”育人理念,落实“西海会议”精神,学校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综合素质优秀、能力突出、可塑性强的“城院之星”,进而集中展现“三元育人”的教育成果。为了使“城院之星”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培养质量和效果,争取多出成果,多出荣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建设

各学院成立培养“城院之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即院长负责制,负责培训班的教学和日常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班级管理

1、“城院之星”每班设兼职班主任一名,要求专业对口。班主任在学工处的指导下,主要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班主任具体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校“城院之星”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城院之星”教学计划组织学生上课。

3、班主任要随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及时召开班会和学习讨论会,不断总结、提高学习成绩,尽量多出成果,多出荣誉。

4、班主任应做好培训学员的出勤考核工作,做好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和比赛的组织工作。

三、教学管理

1、“城院之星”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由各学院教务科负责。

2、教务科要按照 “城院之星”培养计划,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3、根据课程安排,聘请专业老师,选择合适的教材。按照高要求、高标准的原则聘请在本学科、本专业内有经验、有影响的教师担任任课老师。

4、协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和大型活动,并进行专业指导。

四、 学生组织纪律

1、每次上课或活动,要求学员必须提前到达。凡未经请假,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严格请假制度。学员不能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4、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入围学生要珍惜学校的教学资源,对不能按时上课和成绩平庸的同学,将实行定期淘汰制。

5、学员应本着谦虚谨慎,团结互助的精神,克服困难,勤奋学习,关心集体,树立集体荣誉感。

6、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学习要求及考核

1、学生应按教师的要求,自主学习、自主研究,自主实践,共同探讨,交流互动,增进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学员应根据培训教师的教学活动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讨论,踊跃发言。

2、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必须保质保量地参加全部教学活动,完成培训教师布置的作业、课程,并写出培训总结。

3、经过一段时间培养,必须将其培养成城院精英,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城院之星”。

4、培训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城院之星”培养情况进行验收,对“城院之星”培养先进单位和优秀学员进行表彰。

学 工 处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