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
二、参与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对教学管理、教学状态与质量、教学环境等进行督查、评价,并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发挥督查和参谋作用。
三、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标准或指标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教学质量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以及校内专项评估工作。
五、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的整理、分析、归档和教学质量信息的反馈。
六、负责核查教学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情况。
七、负责参与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负责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八、负责学校质量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办每日值班和质量监督反馈整改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